无论谁邀请冠状病毒疫苗都将控制专利 - 而且,重要的是,谁可以使用它
随着世界各地的研究实验室竞相开发冠状病毒疫苗,一个独特的挑战出现了:如何平衡知识产权与服务公共利益。
的问题专利对这些专利的保护和获取促使一个由科学家和律师组成的国际组织建立了打开COVID承诺。
这项运动呼吁组织免费提供他们现有的专利和版权疫苗研究创建一个开放专利池解决一个全球性问题。
欧盟是引领通过在世界卫生组织起草一项决议来创建这样一个资源库。美国、英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已经做到了与此观点相反。
然而,就目前而言,参与这项承诺的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寥寥无几,这让人们对这项倡议是否会奏效产生了疑问。
相反,大学、公共资助的研究机构以及制药和生物技术公司正在努力疫苗通过国际财团或公私合作进行研究合作伙伴关系。
如果某一研究小组确实研发出了一种可行的疫苗,这就引出了其他需要很快解决的问题:
- 谁为这项研究提供资金,谁拥有由此产生的任何专利?
- 政府能强迫这些专利的拥有者授权其他制造商生产疫苗或药物吗?
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为什么重要?
专利权是一种形式知识产权。它们为新发明的创造者,如新疫苗和药品,提供市场上对这些发明的有限垄断,以帮助收回研究和开发的成本。
换句话说,专利是一种发明或创新的激励。
专利由个别国家授予,但不跨越国界申请。为了获得全球保护,发明者需要在每个国家申请专利——这对于疫苗来说可能至关重要。的专利合作条约有助于简化过程,但它仍然昂贵且耗时。
市场上的限期垄断被一项要求所平衡,即专利持有者必须在登记册中分享其发明的信息,以便在专利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能使用。的标准专利的期限通常是20年。
在专利期间,专利持有人具有制造和销售其发明的专有权。或者,他们可以选择为其他人授权该技术以制造和销售给公众。
这种许可包括使用专利的特定时限和地理区域。作为回报,专利权人将获得版税或许可费,或两者兼得。
因此,为Covid-19开发疫苗的比赛不仅仅是关于在大流行期间拯救生命,而且还可以拥有专利权。这使所有者控制了这些国家的疫苗的制造和分配专利权是理所当然。
谁正在研究冠状病毒疫苗?
竞赛目前包括大学,公共资助的研究机构和制药生物技术公司,有些人是合作的与政府机构。
的公司刚刚宣布了早期的积极成果Moderna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生物技术公司,正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合作研发一种疫苗。一个其他开发人员数量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人体试验,包括中国的许多试验。
私营公司和政府机构合作开发疫苗,这可能导致共同拥有一项专利。这给了每个所有者正确的生产疫苗,但只有他们一起才能授权给第三方生产。
那么国家的权利呢?
即使专利所有权掌握在私营公司手中,国家仍然有权利为自己的专利使用它们自己的目的或者紧急情况。许多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来促进这些安排。
在美国bayh - dole法案1980确保政府保留使用联邦资助研究的专利的足够权利。
在这些权利,可以授予政府使用专利本身的免费许可或安排第三方代表其使用专利的权利。
在公共资助的发明专利持有人拒绝许可给第三方的情况下,Bayh-Dole法案给予政府“3月”的权利。
根据具体的指导方针,这意味着可以以合理的条件向第三方授予强制许可。这包括“为减轻健康或安全需要而采取必要行动”或确保专利发明在合理时间内实际制造的情况。
就COVID-19的研究而言,这意味着美国政府可以命令用联邦资金发明疫苗的公司或大学将该专利授权给其他公司生产。
在澳大利亚,政府可以利用他人的专利发明。皇冠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专利持有人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来自政府。
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大多数其他成员一样,澳大利亚也有强制许可规则专利法这迫使发明者在特定情况下以合理的条件向第三方许可他们的专利。
但是,实际上,这种强制许可证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日本等国家实施,并且很少被授予,如果有的话。
共同努力
这为我们带来了打开COVID承诺,目的是让有关的知识产权在开放许可证。
这种开放获取许可已在出版业使用多年,例如知识共享出版物在线,并在科技行业通过开源许可证。
如果更多的公私伙伴关系致力于新冠病毒疫苗签署承诺,也许这将是大流行带来的积极影响之一。它可以让救生技术的开放获取许可证成为公认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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