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

自恋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取决于它是用来描述精神分析理论的中心概念,一种精神疾病,一种社会或文化问题,或仅仅是一种人格特征。除了主要的自恋和健康的自爱,“自恋”通常被用来描述一个人或群体与自我和他人的关系中出现的某种问题。在日常用语中,“自恋”通常指夸大的自我重要性、自我中心、虚荣、自负或单纯的自私。它用于一个社会群体,有时被用来表示精英主义或对他人困境的漠不关心。在心理学中,这个词既可以用来描述正常的自爱,也可以用来描述由于自我意义上的干扰而产生的不健康的自我专注。

“自恋”这个词是在1887年由阿尔弗雷德·比奈引入的,但它现在的用法来源于弗洛伊德1914年的一篇文章,在自恋中。在希腊神话中,那喀索斯是一个美丽的年轻人,他拒绝了所有可能的情人,却不幸地爱上了自己在水池中的倒影。哈夫洛克·埃利斯(Havelock Ellis)在1898年写下了“水仙般的”自我专注,1899年保罗·Näcke用“自恋”来形容那些对自己的身体而不是别人的身体感到性兴奋的男人。在《论自恋》(On Narcissism)一书中,弗洛伊德扩展了“自恋”这个词来解释病态的自恋和对自己有普通兴趣之间的区别。

在自恋中弗洛伊德认为,初级自恋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性能量的自然和必要的投资,是普通利己主义的性版本,而次级自恋是一种防御性的反应,将一个人的性趣从其他人身上收回,只关注自己。为了说明这一区别,弗洛伊德将次级自恋比作一个人在痛苦中的自我专注:

“这是众所周知的,我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一个人受到器官疼痛和不适的折磨,他就会放弃对外部世界的事物的兴趣,只要这些事物与他的痛苦无关。更仔细的观察告诉我们,他也会从他的爱的对象身上收回性欲:只要他痛苦,他就停止爱。”

今天,在心理学上,自恋型人格障碍是一种精神疾病,其特征是缺乏同理心,愿意剥削他人,自我重要性膨胀。在流行的话语中,“自恋”是一个广泛使用的术语,用来形容一系列自私的行为。包括克里斯托弗·拉奇在内的文化评论家将“自恋”一词更广泛地应用于当代美国文化。一些专家认为,有相当一部分病态自恋者在社会最具影响力的领域工作,如医学、金融和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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