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者和死者不同意器官捐献时

所有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通过了2006年修订的《统一解剖赠与法案》(UAGA)或颁布了类似的立法,给予个人“第一人称授权”(FPA),同意在死后通过签署的捐赠卡或驾驶执照或在捐赠者登记处登记器官捐赠。虽然这些法律赋予医院在未经登记捐赠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器官采购的合法权力,但一项新的研究表明,器官采购组织对FPA的执行一直不一致且不完整。

“有时候,我们所宣扬的和我们所做的可能不一样,特别是在处理非常敏感的问题时,比如这项研究的主要作者、芝加哥大学医学助理教授W. James Chon医学博士说美国移植杂志

乔恩和他的同事们在网上对58家公司的执行董事进行了调查在家庭反对的情况下,各机构评估有关注册捐赠者捐赠的政策和做法。大多数受访者估计,家庭反对的频率不到10%。

有一半的受访群体没有处理这种情况的书面政策。21%的人表示,他们会首先告知捐赠者的意愿,然后开始采购,另有59%的人表示,即使无法说服他们,他们也会进行采购.然而,20%的人表示,除非得到家人的同意,否则他们不会进行器官移植,35%的人在过去5年里没有在家人反对的情况下进行过器官移植。

全说,尽管有计划生育法案的法律支持,但器官捐献的问题出现在这样一个情绪化的时刻,因此采购组织仍然难以处理家庭的反对意见。

“当致命事故发生时,家人都处于震惊状态,”他说。“然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说他们的儿子或女儿想成为器官捐赠者,在这个情绪动荡的时期,家人往往很难处理这个信息。”

Lainie Friedman Ross,医学博士,该研究的资深作者,芝加哥医学大学临床伦理学的Carolyn和Matthew Bucksbaum教授说,这项工作强调了在过早死亡的情况下,人们与家人谈论他们的器官捐赠愿望的重要性。

“这项研究表明,家人反对亲属的决定是罕见的。然而,我们必须记住,它只针对那些个人已经表明了他或她的捐赠意愿的情况,”她说。“不幸的是,这只是这个国家的少数人,所以我们说服公众使用基于网络的同意登记处表达他们的意愿是至关重要的,卡,或者驾照。”

Chon补充说,尽管器官采购组织应该在家庭反对的情况下继续努力执行FPA,但提高公众对捐赠器官的迫切需求的认识也将有助于限制家庭拒绝尊重亲人意愿的次数。

他说:“随着人们对我们这样做的原因有了更好的了解和教育,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同意,如何使用器官实际上是由死者决定的。”

更多信息:这项名为“当生者和死者无法就器官捐赠达成一致:美国器官采购组织(OPOs)的调查”的研究发表在2013年11月25日的《美国医学杂志》上美国移植杂志的网站。

期刊信息: 美国移植杂志

引用:当生者和死者不同意器官捐赠(2013年11月26日)检索2023年3月28日从//www.puressens.com/news/2013-11-deceased-dont-dona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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