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获得医学辅助死亡的伦理问题需要很长,看起来
临终道德哲学教授和研究员,我问学生道德类应该有资格获得医疗援助在死亡(服务员)。应该是只开放给人积极地死于绝症吗?任何人与任何医疗条件,使他们无法忍受的痛苦?人问任何理由,只要他们的要求真的是自愿的吗?
学生通常结合的反应2016年最初的女仆法案,要求病人的死亡是合理可预见的,他们有一个严重的和不可挽回的疾病造成持久的和难以忍受的痛苦。
自2016年以来,加拿大的做法提供女仆的轨迹不断扩张的资格。截至2021年3月17日,获得女仆人不再必须很快死亡。
如果他们死是合理的可预见的,他们不再需要进行为期10天的反射时间,以确保这是他们真正想要的。他们也没有立即给最终同意过程管理之前,它允许个人失去能力同意他们的生活尽管如此结束。
虽然联邦政府已经暂停实施问题被提出之后,2021年的立法也打开了女佣人没有身体上的疾病;精神疾病严重,不能挽回的也会做一个合格的。
资格和扩张
合格标准仍然是什么?一个人必须至少18岁。这种情况已经并将继续挑战,替代最低低至12岁被提出。要求服务员也必须是自愿的,尽管它通常是可能的问题如何自愿女仆请求当人们不理解或者获得良好的姑息治疗和社会支持。
女仆是否是自愿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事前指示与要求女服务员发生冲突,当一个人的条件使得他们无法给最终同意。这是当一个荷兰医生用镇静安抚女性患有痴呆症曾请求协助死亡。
资格的最终扩张提供女仆谁想要它,因为任何原因。这似乎是荒谬的,但它遵循的逻辑清晰的参议员斯坦·库奇之前投票表决法案即扩大女仆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
“无法忍受的痛苦是一个主观的个人经验。它不能被别人否定或非法的估值的痛苦。”
如果一个人的说法难以忍受的和持久的痛苦必须接受,为什么限制物理或女仆资格精神疾病吗?许多事情除了疾病引起痛苦:人际关系的破裂,失去一份工作,低自尊,无聊,寂寞,一种无意义的感觉。
如果它是歧视性的折扣患有精神疾病,我们怎样才能避免歧视如果我们拒绝把患有其他形式的困难在一个等于票面价值?事实上,它似乎对至少一个医生最近批准他的女仆请求的应用程序不是基于他的慢性疼痛的问题,但在他成为无家可归的风险。
在荷兰,一项法案已经在一段时间内提供工作医助死亡年龄在75岁以上的人他们觉得生活是“完成”,即使他们没有身体或精神疾病。
伦理问题和问题
部分原因是有意义的,让女仆已经积极的人死是这样做似乎相当于接受实践,比如取消维持生命的治疗或姑息性镇静。
等效失败当我们扩大范围的女仆人没有死,更当我们面貌提供了非终结符精神疾病,或者孤独,失去参与有意义的活动的能力。
给定事物的变化是如此迅速在过去的六年里,在加拿大,在其它地方进一步扩张女仆已经超过我们,是时候我们退后一步问是否当前的女仆实践仍然是我们要支持的东西。
那些提出滑坡问题在过去可能合理要求我们已经下跌一半下斜坡。我们如何刹住进一步确保我们不滑吗?什么样的社会我们如果我们认可医生结束病人的生命而不是尽力保证他们有支持,这将使他们的生活值得过吗?
也许,不幸的是,死亡是最好的我们可以提供最初的女仆。但更广泛的一类MAID-eligible个人变得更空的这种推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