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在创建世界卫生组织(WHO)时,1948年,健康被定义为“一种完整的身体,精神和社会福祉的状态,而不仅仅是缺乏疾病或虚弱的状态”。

该定义邀请国家将其卫生系统的概念框架扩展到与个人及其疾病的身体状况有关的问题,并促使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现在所谓的健康决定因素上。因此,他们挑战了政治,学术,社区和专业组织,致力于改善或保存健康,以明确工作范围,包括分配资源的理由。这为公共问责制开了大门[3]。

在最初的60年中,只有少数出版物专门针对健康的定义及其发展。其中一些强调了其缺乏运营价值以及使用“完整”一词所造成的问题。其他人则声明了自1948年以来未经修改的定义,“简直是一个坏人”。[4]。最近,史密斯(Smith)建议,“一个可笑的定义会使我们大多数人大部分时间都不健康。”[5]。

1986年,《世卫组织》在《渥太华健康促进宪章》中说,健康是“日常生活的资源,而不是生活的目标。健康是一个积极的概念,强调了社会和个人资源以及身体能力。”分类系统,例如国际分类家庭(WHO-FIC),由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组成,国际疾病分类(ICD)也定义了健康。

整体健康是通过身体,心理,情感和社会福祉的结合来实现的,这些福祉通常被称为健康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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